“三期”女员工享有的几项特权
小编为各位HR整理了一份“三期”权益指南,快来看看吧~
01
“三期”是哪“三期”?
三期分别是☞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!
❣️孕期,是指妇女怀孕期间;
❣️产期,是指妇女生育期间;
❣️哺乳期,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。
02
可以享有哪些福利待遇?
? 孕期安排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规定: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,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。
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,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。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
?产前检查
怀孕的女职工,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应当算作劳动时间,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。
注意: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
? 休产假天数
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各个地方还有生育奖励假,具体规定参照各地方规定执行。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? 哺乳假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第九条:
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;
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;
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。
? 生育津贴
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;
生育津贴=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÷30(天)×休假天数。
注意:生育津贴发放原则:就高不就低。
?育儿假
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台育儿假的规定:例如北京规定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在子女三周岁以内,父母每年各享受5天的育儿假。
✨ 权益小贴士 ✨
问
公司可以解聘试用期的三期女员工吗?
答
可以解除,但需谨慎处理!
用人单位以“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”为由解除要满足以下条件:
①用人单位是以书面形式明确录用条件并事先告知劳动者;
②用人单位制定了详细的考核体系、标准和考核方式等;
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的过程和结果告知劳动者。
问
员工三期内合同到期合同续签怎么办?
答
三期时合同到期,合同自动顺延至三期结束。
到期后提前30天通知的一般赔偿N个月。
未提前30天通知的,以本人上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
(注意这里和2N的赔偿标准有差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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