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紧急提醒】汇算清缴6月底截止,HR请速行动,确保员工个税合规!

2024-06-06

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截止已进入一个月倒计时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办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,2023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那么汇算清缴到底是干嘛的?为什么要做这个?

01

汇算清缴的逻辑是什么?

2024汇算清缴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以下四项综合所得:

✨工资薪金        ✨劳务报酬      

  ✨ 稿酬              ✨特许权使用费

具体计算公式:

应退或应补税额=[(综合所得收入额-60000元-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-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]-已预缴税额

02

是所有人都必须办理吗?

需办理的:

 1️⃣ 已预缴税额>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

 2️⃣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>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;

 3️⃣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,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。

无需办理的:

 1️⃣ 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≤12万元的;

 2️⃣ 需补税金额≤400元的; 

 3️⃣ 已预缴税额=汇算应纳税额的;

 4️⃣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。

不依法办理的后果:

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,轻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,重则可能会被移交法院申请强执,冻结名下全部资金账号,并限制消费。故各位小伙伴千万记得尽快在法定期限内操作哦~

案例

今年2月,四川税务部门根据精准分析线索,发现四川省成都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管姚崇洪未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税。经查,纳税人姚崇洪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,少缴个人所得税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送达《税务处理决定书》和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姚崇洪仍以各种借口拒不缴纳。税务部门遂将该案件移交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,冻结了姚崇洪全部银行账号、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等资金账号,并发出限制消费令。经税务部门和法院联合约谈,在法律的震慑下,目前姚崇洪已缴清了全部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和加处罚款共计35万元。

再次提醒各位小伙伴,一定要依法如实办理。同时,请检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、申报缴税不规范、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。

03

可以扣除的费用有哪些?

纳税人可以扣除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5大类:


 

为什么有的人退了6000元

我却要补缴2000元?

为什么有的人是“退款”,有的人却要“补钱”?

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数据没有参与到个税计算中,怎么办?

个税申报出现错误,该找财务还是找人力?

个税计算不准确,出现漏交和错交,存在扣缴违规、申报违规怎么办,如何避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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